6月13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刑事检察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志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侦监处处长赵华到会指导。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德慧主持并作动员讲话。院班子成员,公诉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案管办等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刑事检察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刑事检察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以及《成立刑事检察重大监督事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成立法律监督调查核实指挥中心的通知》。同时,会议还对试点工作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学习。
李德慧从开展刑事检察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重点等方面作了动员讲话。他强调,开展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是新时代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法律权威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检察法律监督高效、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赵华在指导中说,开展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是推进侦监工作、强化检察法律监督的重要举措。一要形成办理监督案件的内外合力。二要构建办理监督案件的体制机制。三要突出监督案件的高效、权威。
杨志刚对该院所开展的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试点前期准备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试点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切实提高对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改革试点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积极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和方法。沿河县院上下应主动作为,科学设置监督范围、标准、监督程序,积极探索不同监督事项的差异化证据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调查核实手段。从法律监督的目的、价值出发,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共赢、多赢。
三是全面推进,以“排头兵”精神打造“沿河检察模式”,力争为全市积累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沿河检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