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铜仁市城市管理局怠于履行市政监管职责行为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
经依法调查查明:2017年2月,铜仁市江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经铜仁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对碧江区大江坪桥头城市道路进行封闭挖掘施工,造成城市道路被占用长达16个月之久,至今仍未完工,导致该路段长期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市民通行。同时,该工程实施未依法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造成国家利益受到损害。
碧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铜仁市城市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市政监管职责,一是对铜仁市江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审批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依法查处;二是依法收取铜仁市江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三是依法责令铜仁市江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修复大江坪桥头至大江坪灯控路段道路及相关市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