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能力,修复损害生态植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5月16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国土局召开裸露山体治理及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杜涛主持。
会上,杜涛传达了铜仁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生态修复实施方案》以及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裸露山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杜涛表示,开展裸露山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的重要体现,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沿河县检察院民行部负责人龚自飞对公益诉讼的内容及程序作了详细的讲解,并介绍了沿河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有关情况及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县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勇结合全县废旧矿山、砂石场开采、城镇建设、道路施工等山体植被遭受破坏实际问题,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和与会检察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对今后如何更好地相互配合开展工作提出建议。
讨论过后,杜涛对该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摸排线索,明确责任。对全县破坏山体植被的废旧矿山、砂石场、城镇建设、道路施工等进行现场勘查,收集植被损害证据,调查相关建设单位和责任人,明确责任主体,进行梳理造册。
二是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根据不同施工方式造成山体损害植被不同,以及地理位置、地质构造等存在差异,因地制宜制定出治理方案,实现植被功能。
三是注重效果,强化跟踪督查。生态环境是呈现在群众眼前的实实在在的感知,修复生态植被是为恢复生态的自然功能,不管是由企业、个人,还是由国土部门进行修复治理,要严格按照治理方案进行修复,实现生态功能。
四是加强沟通协作,实现案件资源共享。国土部门和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目标一致,价值一致,其目的就是发挥两家职能优势,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能力,服务保障县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工作中,要保持工作畅通,针对专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讨,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