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碧江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受理了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一起盗窃案。
案情回顾
2018年3月14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沈某某伙同卜某某、冉某某采用溜门的方式,窜至铜仁市人民医院住院部十二楼儿科病房,趁病人家属熟睡之际,盗窃2名病人家属和1名护工放置于床柜上的手机三部。
经查,三人均系累犯,曾因盗窃罪被数次判刑,刑满释放仍不知悔改,重操旧业,竟选择了医院为主要犯罪目标。今年3月至今,三人已在本市三家医院实施多起盗窃,盗窃物主要是被害人的现金、手机等随身财物,涉案金额达7000余元。
公安机关将案件报捕后,碧江区检察院及时受理审查,坚持从重从严的原则,以盗窃罪对三人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普法
根据盗窃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将“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作为严惩对象之一,即对该情形构罪起点以及“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分别达到普通盗窃行为定罪量刑相应数额标准的50%即可认定。检察机关将立足职能,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感。
检察官提醒
医院作为公共场所,人员来往频繁,流动性较大,病人及陪护亲友忙于治疗病情和照顾病人,消耗大量精力,疏于看管自己的财物,犯罪份子便有了可乘之机。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在住院期间,务必提高警惕,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防止财物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