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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人大工作报告
        时间:2020-02-10  作者:办公室  新闻来源:  【字号: | |
         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

        共谋松桃社会经济大发展


        2020年2月10日在十六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

        (松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世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以来,我院在县委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发展、稳定、民生大局,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推进依法治县和平安、法治松桃建设,忠诚履职,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各项检察工作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呈现新气象,又获新发展 。

        一年来,共办结各类案件   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  件  人,审查起诉案件  件  人,公益诉讼案件  件,诉讼监督案件  件。共获        。

        一、主动融入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供给“检察服务”

        一年来,我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依法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校园贷”“套路贷”等破坏经济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共批捕上述案件   件  人,起诉  件  人,涉及金额达    万元。加大对脱贫攻坚联乡镇结对村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好群众在生产生活、教育、就业等方面问题;起诉扶贫领域“蝇贪”“蚁腐”职务犯罪案件  件   人;加大贫困人员司法救助力度,发放救助资金   万元。开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活动,积极融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监督刑事立案  件  人,起诉   件   人,办理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件。

        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界限, 在司法办案中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落实好平等二字,确保各类企业诉讼地位、诉讼权利、法律保护一视同仁,积极开展打击金融诈骗、传销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针对涉企涉商案件注重宽严相济,注意引导追赃挽损和矛盾化解,依法保障县域经济安全。充分利用检察开放日主题活动,主动了解企业需求,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帮助企业预防经营风险。一年来,共批准逮捕侵害企业、企业家案件  件  人,起诉  件  人,共不批捕企业、企业家犯罪案件  件  人,不起诉  件  人,开展进法进企业  场次,开展法律宣传  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单  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件次,有力维护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依法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紧紧把握公益核心,坚持全面履职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切实关注和回应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深入摸排案件线索,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力度。一年来,共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   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监管,       。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按照“教育、感化、挽救”原则,认真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监督,积极参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重点办理影响中小学、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公益诉讼。一年来,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人、不起诉    人、附条件不起诉   人,同比分别上升  %、    %和   %;应当依法从严惩戒的,批捕   人、起诉    人,同比分别上升   %、下降   %;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开展法治课  场,涉及师生   人。

        全力以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以讲政治、顾大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常抓不懈,立足检察职能,扎实开展脱贫攻坚联系帮扶工作和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抽调4名干警具体日常办公,选派了6名综合能力强、业务过硬的党员干警分别担任联系乡镇帮扶村的村级指挥长和第一书记;充分履行刑事检察侦查活动监督、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抗诉等刑事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影响脱贫攻坚战的各类违法犯罪;协调解决联系乡镇帮扶村产业发展项目4个,涉及资金200万余元;支持大土村、枫香村等村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室设备设施16套,涉及资金6万余元;支持平皋等村会议桌、沙发、办公桌等办公设备5套,涉及资金4万余元;拨付妙隘乡及帮扶村党建经费、活动经费5万余元;开展贫困户慰问10余次,涉及慰问资金5万元;开展法治扶贫宣传   场次,涉及群众   人。

        二、立足检察职能,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检察保障”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与公安、法院建立黑恶犯罪案件信息互通、沟通协商机制,提前介入侦查涉黑案件   件   人,发现并移交案件线索   件,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    件   人,提起公诉   件   人。坚持“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协同推进,勇折“保护伞”,敢破“关系网”,发现并批准逮捕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案件  件   人。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活动,促进“平安松桃”建设。一年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人,起诉   人。其中,起诉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  人;起诉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   人;起诉毒品犯罪   人。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批准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人,起诉   人。

        坚决依法惩治各类职务犯罪。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探索建立职务犯罪决定逮捕、审查起诉与监察委员会调查取证的衔接机制。重点惩治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共审查起诉  件   人。审查起诉的  受贿案等案件,均取得较好的政治、社会、法律效果。

        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接待来信来访    件   人, 办理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   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件。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各类普法活动   多场,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意识。兼任“法治副校长”,主动与县教育局对接,   名院领导被  等 所学校聘为兼职“法治副校长”。

        三、聚焦主责主业,为促进公平正义强化“检察担当”

        持续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坚持把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年来,监督公安机关有案不立   件,监督公安机关不应立案而立案  件。纠正刑事办案程序违法案件   件,同比上升   %。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   件,同比上升  %。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严防冤假错案,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  件,同比增长   %。受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  件,已审查处理完成   件;受理审判程序监督案件和执行监督案件  件。

        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理念,切实维护刑事执行人合法权益,加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案件的督查,加大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力度,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强化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和刑事羁押期限监督,推动清理超期羁押和久拖不决常态化,探索开展提讯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督活动中违法情况监督。一年来,共纠正刑期计算错误  人次,依法办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  件,对  起重大案件依法开展核查。监督被判处实刑而未收监执行案件  件  人,监督收监执行  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件,已被采纳  件,采纳率为  %。全面深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监督收监执行  人,纠正脱管漏管   人。

        稳步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加大对生效裁判、审判程序、生效裁判执行、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手段精准监督,提升监督质效。重点办理金融借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纠纷等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  件,同比上升  % ,其中,提请市院抗诉  件,提出抗诉  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程序监督和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监督案件  件,同比上升   %;提出检察建议   件,被采纳   件。

        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证据规则和疑罪从无原则,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和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在征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双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实行宽缓的刑事政策。一年来,我院审查后不批准逮捕  件  人,其中不构成犯罪不捕  件   人,证据不足不捕  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  人;审查后不起诉  人,其中法定不起诉  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  人,刑事和解  人,证据不足不起诉 人;提出抗诉 件 人,依法追诉漏犯  人,追诉漏罪  人,追诉后作有罪判决  人,其中获刑3年以下  人,3年到10年   人,10年以上   人。

        着力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的重要论述,以“121”工作思路稳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一体化”办案机制,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   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  个;向市院报批公益诉讼案件  件,其中  件已获准起诉至法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检察工作新理念,积极争取县人大、县政府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支持,提升公益诉讼影响力。

        四、坚持深化改革,为推进工作创新打造“检察样板”

        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思路严格管理员额检察官,培养检察官助理  名,为员额检察官及时调整“换血”储备力量。院领导带头办大案、难案、复杂案,共办理案件   件,同比上升   %。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并做到人员、职能、责任“三明确”,办案责任进一步压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实现常态化。

        扎实推进“ 捕诉一体化”改革。进一步推进“捕诉合一”改革,有效提高案件质量,明确司法责任,进而防范冤假错案发生,采取“学、观、研、练”四步法,大力“捕诉一体化”改革统一了逮捕与起诉的法律适用标准,提高刑事检察干警既善捕、又善诉的综合业务能力。

        积极开展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探索制定轻微刑事案件简易办理工作制度,针对一年来受理案件类型的数量,经过调研分析,选定危险驾驶、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情节较轻的盗窃案件四类案件为“简”案件,其余案件为“繁”案件;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达成“简”案件范围及办案衔接等问题的共识,建立检察院集中提起公诉,法院集中受理、集中审判、集中判决的工作机制,案件质量、效率进一步提高。

        持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积极探索“科技+检察”工作新模式,向科技要“检力”。按照“公开、规范、便民、高效、智慧”的原则,普遍推广远程接访系统应用,充分运用“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落实网上举报制度,积极采取检察长接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升便民服务的科技化水平。

        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对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申诉及时核查,监督有关执法司法机关纠正    件。全面推行电子卷宗,接受律师网上预约申请   人次,尽可能为律师办案提供便利。成立松桃县检察院律师服务中心,邀请律师驻点检察机关,参与办理涉诉信访案件、法律咨询,共同维护好信访群众合法权益。

        五、自觉接受监督,为司法公信提升展现“检察作为”

        依法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扫黑除恶、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脱贫攻坚和未检审查起诉等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会议决议,全面加强和改进刑事、民事行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开展“走访”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情况并征求意见建议,共征求工作建议   条。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如,为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建议,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多次。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办以“我将无我—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携手关爱—共护明天”等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驻松的省、市、县人大代表和人到我院参加指导工作。邀请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人参加   受贿案的庭审观摩活动。

        不断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打造“阳光检务”,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   条。及时、准确发布检察职能、工作动态、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其中   贺省检察、平安铜仁、平安松桃转载。坚持司法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   条,重大案件信息   条、法律文书   条。

        六、加强队伍建设,为夯实基层基础培育“检察铁军”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锤炼对党忠诚的检察队伍。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个开刀”等活动,拧紧干警理想信念的“总开关”,以实际行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  次;推进“双微平台”集群化联动,讲好检察故事,传播好检察声音。开展党组书记上党课、学习先进典型等活动,提高干警党性修养,营造团结奋进的机关生态。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把抓好基层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深化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打造“一个支部一阵地,一名党员一面旗”党建品牌。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推动机关作风持续向好。

        强化专业素能建设,培养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开展各业务条线精品案件、优秀法律文书、办案能手评选活动,大力培养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加强干警业务技能学习,提高干警专业化水平。依托检校共建平台,分批次组织党员干警到国家检察官学院、井冈山革命传统学院、苏州干部学院等培训机构开展职业素能轮训。目前,我院先后完成   次检察干警网络教育学习,累计参加各级干部教育培训   次,    人次。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定期和不定期地商讨案件和进行业务交流,有效提高办案能力和案件质量;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法律文书制作、调研报道评比和检察理论研究等活动锻炼队伍,促进理论功底和业务本领同步提升。

        坚持从严治党治检,锻造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开展“严肃纪律作风、促进规范司法”集中整顿活动,实现了人人思想受触动、突出问题能解决、纪律作风更过硬、规范司法有提升的整顿效果。落实廉政提醒和谈话制度,做好检风检纪督查工作,对不能严格遵守考勤、值班纪律的问题进行督查,共约谈、批评教育  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支持和厚爱。在此,我代表松桃县人民检察院向一贯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地感谢,并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服务“三大攻坚战”办法不多,工作上缺乏创新和实干;二是法律监督“长短腿”现象依然存在,刑事检察与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依然不平衡;三是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待进一步深入,“破网打伞”能力和建章立制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仍然处于违法违纪高风险态势。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用心用情用力。把忠诚体现在行动上,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把担当体现在尽责上,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上,在保护校园安全、妇女儿童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上,在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新需求上百倍用心、千倍用情、万倍用力。把服务体现在实干上,在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役上,在服务保障重大工程项目上,予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高标准。

        一是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以积极作为的姿态,找准参与和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调整工作思路,积极谋划工作举措,全面履职、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保障“三大攻坚战”顺利推进。

        二是以更大力度推进平安建设。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做好禁毒工作;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各类普法责任,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认真做好平安建设,为平安松桃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在聚焦监督主责主业中做优做实做强。树立全面平衡充分发展的理念,加强法律监督、促进人权保障。做优刑事检察,突出专业化建设,落实“捕诉一体”机制,进一步强化刑事诉讼和刑事执行全流程检察监督,一手打击犯罪,一手保护人权;做强民事检察,坚持以“精准化”为导向,持续加大惩治虚假诉讼力度,进一步提升再审检察建议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促进民事审判公平公正;做实行政检察,健全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发现和审查机制,探索行政诉讼类案监督工作机制,补齐行政检察监督短板;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督促被监督者主动纠错,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完善集信访、纠错、赔偿、救助于一体的控告申诉工作机制,健全纠防冤假错案长效机制;积极探索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的职务犯罪检察新模式,健全完善衔接配合机制。

        四是服务社会经济大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助力脱贫攻坚中心工作,严厉打击影响脱贫攻坚进程的各类违法犯罪,为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扎实抓好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家和企业的各类违法犯罪,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活动,切实增强企业家投资信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重视对各类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的平等保护,切实增强企业家的财富安全感。

        五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紧紧扭住依法严惩、“破网打伞”、综合治理、专业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建立健全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统一受理、规范审查、快速移送、跟踪反馈和归档管理工作机制,深化与其他政法部门的双向通报、联席会议、案件会商等机制,深化与纪委监委线索移送、情况反馈等机制,深化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衔接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在提升队伍素能素养上向前向上向善。着力打造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以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综合配套政策来“提质增效”;以加强智慧检察建设、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为检察监督“减负”“增能”“换挡”“提速”;以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提升干警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来“强身健体”;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治理“关系案、人情案、利益案”来“立规明矩”,形成清风扑面、清风送爽、清风正气的检察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宏伟蓝图令人向往,壮丽愿景催人奋进!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要求,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更加坚定的信念铁肩担责,以更加坚定的信心自强拓新,以更加坚定的作风奋发有为,为谱写多彩贵州新未来的松桃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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