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出议案。
3、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确定本院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提起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7、负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控告申诉,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9、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11、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2、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
从预算单位机构设置看,单位内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等5个部门。
二、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133.8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00.94万元,降低15.0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如退休、调出等),厉行节约化管理。
(二)、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33.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3.84万元,占100%。
(三)、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5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1.26万元,占83.9%;项目支出208.26万元,占18.37%。
(四)、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133.8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00.94万元,降低15.05%。主要原因是:支出项目减少,人员经费减少等。
(五)、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9.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8.63万元,减少5.42%。主要原因是:支出项目减少,人员经费减少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支出992.86万元,占87.573%;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类)支出87.56万元,占7.7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支出25.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54.0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133.84万元,支出决算为1133.8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其中:
(1)公共安全科目(类)。年初预算为992.86万元,支出决算为992.8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当年预算为784.61万元,支出决算为784.6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检察监督:当年预算为143.69万元,支出决算为143.6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他检察支出:当年预算为64.56万元,支出决算为64.5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类)。年初预算87.56万元,支出决算为87.5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具体情况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当年预算为63.34万元,支出决算为63.3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当年预算为4.83万元,支出决算为4.8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死亡抚恤:当年预算为19.39万元,支出决算为19.3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科目(类)。
行政单位医疗:当年预算为25.06万元,支出决算为25.0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
住房公积金:当年预算为54.04万元,支出决算为54.0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1.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5.55万元、津贴补贴265.55万元、离退休费等27.97万元、单位医疗缴费25.06万元、养老保险缴费63.34万元、住房公积金54.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123.8万元;公用经费165.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09万元、印刷费0.25万元、水电费14.35万元、物理管理费3.71万元、邮电费5.77万元、差旅费1.96万元、租赁费0.88万元、培训费2.78万元、公务接待费2.47万元、劳务费15.08万元、委托业务费4.8万元、工会经费17.02万元、福利费9.4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6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8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6.94万元等。
(七)、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6.37万元,比上年减少60.86万元,减少78.8%,减少原因是上年新购买公务用车3台导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占84.9%,比上年减少60.1万元,减少81.2%,减少原因是上年新购公务用车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2.47万元,占17.72%,比上年减少0.76万元,减少23.5%,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审批。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办案,机要信件收发等。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2.47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7万元,主要是省市检察院各项工作检查、外县检察院办案协助等。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380余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共计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133.84万元,占单位整体支出的100%。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见附件2、附件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95万元,比2018年减少144.92万元,减少46.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转监察委7人工资费用转出导致各项经费减少所致。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国防科目(类)国防动员科目(款)人民防空科目(项)。指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科目(类)检察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公共安全科目(类)检察科目(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科目(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公共安全科目(类)检察科目(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科目(项)。指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支出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出。
(二十一)公共安全科目(类)检察科目(款)侦查监督科目(项)。指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二十二)公共安全科目(类)检察科目(款)控告申诉科目(项)。受理举报、控告、刑事申诉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公共安全科目(类)检察科目(款)“两房”建设科目(项)。指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二十四)公共安全科目(类)检察科目(款)其他检察支出科目(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类)就业补助科目(款)公益性岗位(项)。指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二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类)医疗保障科目(款)行政医疗科目(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七)住房保障科目(类)住房改革科目(款)公积金科目(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五、附件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