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15件28人,同比分别减少48.28%和34.88%,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2件16人,同比分别减少42.86%和42.86%,不批准和决定不捕8人,同比减少63.64%。受理审查起诉69件85人,同比分别减少4.17%和15.00%,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37件47人,同比分别增加15.62%和11.90%,决定不起诉32件37人(含附条件气度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增加190.91%和208.33%。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5件8人,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件1人,同比分别减少66.67%和66.67%。
三、职务犯罪检察
受理提前介入1件,提前介入率为100.00%,决定起诉1人。
四、经济犯罪检察
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6件20人,同比分别增加50.00%和300.00%,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7件15人,同比分别增加133.33%和200.00%,不批准和决定不捕11人,同比增加175.00%。受理审查起诉14件20人,同比分别增加40.00%和53.85%,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8件17人,同比分别增加60.00%和41.67%。
五、刑事执行检察
提出书面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案件2件,已纠正2件,纠正率为100.00%。
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检察案件1件。
六、民事检察
1.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8件,同比增加60.00%。
2.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5件,同比减少61.29%,提出检察建议5件,同比减少72.22%。
3.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件,同比减少66.67,提出检察建议5件,同比减少64.29。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
七、行政检察
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2件,同比增加266.67%,提出检察建议22件。同比增加266.67%。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同比增加33.33%,提出检察建议5件。
八、公益诉讼检察
受理案件线索18件,立案10件,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5件。
九、未成年人检察
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不批准和决定不捕1人,同比减少75.00%。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3人,同比分别持平,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件2人,同比分别减少33.33%和66.67%,决定不起诉1件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减少75.00%和75.00%。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批捕2件3人,同比分别减少60.00和40.00%,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决定起诉5件5人,同比分别减少16.67%和54.55%。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人,同比减少66.67%。
十、控告、申诉检察
受理来信来访3件,特别减少66.67%,提起国家司法救助6件7人,发放救助金8万元。(供稿:案管办 编辑:黎伟 校对:古纯修 审核:田贵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