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该院在工作中发现了2件非法经营食盐的涉嫌犯罪线索,该院高度重视,立即作出安排部署,由侦查监督部门于9月22日上午组织干警到思南县盐务管理局开展走访调查,进一步查清案情,指导该局收集固定涉嫌犯罪证据。经调查发现,违法人员田某某在未获得食盐批发相关许可的情况下非法批发销售食盐3.84吨,其余未销售的26.16吨食盐被查获扣押;违法人员龙某某在未获得相关食盐批发相关许可的情况下,非法批发销售食盐5.96吨,其余未销售的未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24.04吨食盐被查获扣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田某某、龙某某2人均未在取得经营许可的前提下非法经营食盐达到20吨以上,扰乱了市场秩序,涉嫌非法经营罪。
“民以食为天”,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是老百姓十分关注的问题。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该院侦查监督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部署要求,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密切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沟通配合,及时到非法经营场所开展涉嫌犯罪证据收集固定指导工作,并建议思南县盐务管理局及时将2件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门审查, 有力净化食品市场,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