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努力提升刑事审判监督质效,全力维护司法公正,石阡县检察院能动履职,规范自由裁量权,坚持依法纠错,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在思想认识上下功夫,转变执法观念。组织干警开展理论学习,增强干警刑事审判监督意识,树立平等、客观公正的法律价值观,增强干警敢于监督、积极监督的意识,对该提起抗诉的坚决抗诉、该提出违法纠正意见的及时提出,彰显检察工作的生命力。
在外部联动上下功夫,提升监督质效。综合运用纠正审理违法意见书、检察建议、刑事抗诉书等方式开展监督。规范抗前请示制度,及时向上级院请示报告,共同分析研判,确保案件妥善处置。落实抗诉案件把关机制,充分发挥检委会议事决策作用,强化对抗诉案件审核把关。与法院沟通协调,加强与法官沟通交流,减少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分歧。

在梳理分析上下功夫,深挖监督线索。要求承办人通过三书比对,重点审查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审判程序是否合法,确保及时纠正。组织专人开展审判监督梳理,深化检察官联席会职能,开展分析研判。确保责任层层压实,倒查追究有据可查,有力保证线索的准确性,监督的权威性。
在内部配合上下功夫,形成监督合力。第一检察部与第三部检察部相互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控告申诉部门通过受理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监督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活动是否合法,发现审判阶段存在违法现象,或审判结果确有错误,及时向第一检察部通报情况;同时,第三检察部通过监所检察,发挥主体优势,收集在押人员申诉信息,对审判机关审判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至第一检察部。两部共同作用,以点到面,扩大审判监督范围,加强审判监督力度。
2022年以来,石阡县检察院监督审判活动纠正违法法院采纳率达100%,提起、提请刑事抗诉案件支持抗诉率达100%。在下一步工作中石阡县检察院将持续推动审判监督落地落实,坚持司法为民,实现刑事审判监督质量和效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