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石阡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各项任务,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重大变化,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采取一系列措施,实现办案质效同步提升。

一、积极转变办案理念,推动刑事司法政策落地见效。主动转化干警办案司法理念,在坚持对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涉黑涉恶等严重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的同时,对轻罪案件依法区别、分层处理,逐步实现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措施作为保障诉讼的主要方式,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宽严有度,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对抗和社会对立。让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落实。
二、加大特殊群体保护,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和民营企业涉罪案件较早提出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在两类特殊主体涉罪案件中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严格使用法律,准确把握社会界限,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充分发挥检察智慧,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积极落实特殊制度,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保护。切实强化干警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加强本院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三、开展矛盾实质性化解,强化内外协作配合。与公安、法院优化衔接、强化协作、形成合力。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充分利用案件协商以及联席会议等沟通协调机制,对于拟作出不捕、不诉处理的及时与侦查人员沟通侦查情况,强化释法说理能力,消除对方疑虑,争取侦查机关的理解,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复议复核案件。在审查案件中,将“理、法、情”相结合,最大限度减少对立面,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耐心解答法律和政策上的疑惑,促进双方矛盾化解。
2022年本院受审结审查逮捕案件103件174人,不批准逮捕37件81人,不捕率46.55%,审结审查起诉案件292件411人,不起诉112件150人,刑事和解不起诉33件42人,不起诉率36.5%。
石阡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动办案理念转变,继续加强理念引导和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力度,使办案人员在认真学习、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深入理解和掌握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和诉讼规则,强化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的司法理念,强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司法属性,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理念,提升案件质效。